刚刚,彦年游泳馆被强制执行!
一场持续了4年的合同纠纷
打了4年的官司
终于落下帷幕
8月26日凌晨5时
很多人还在睡梦中时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对位于西岗区滨海西路20号的
彦年游泳馆
进行了房屋腾退案的强制执行
事件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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彦年游泳馆在大连经营十几年,是一家老牌的游泳馆,不少市民都在这里办理会员卡游泳。
2014年,随着中国煤矿工人大连疗养院在媒体上刊登的《终止与大连彦年海水游泳馆租赁协议公告》,让双方之间的合同纠纷浮出水面。
4年过去了,彦年游泳馆一直处于正常经营中。今年7月18日,大连市中院下发了一则公告,限令彦年游泳馆在8月3日前腾退房屋,否则,中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公告显示,双方的租赁纠纷中,辽宁省高院终审判决疗养院胜诉,彦年被要求腾退房屋,2016年8月29日,疗养院就已向大连市中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多次与彦年沟通,并现场张贴公告,责令其自行腾退,但彦年一方至今未履行生效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
会员卡一直在继续办理
今年7月,记者探访彦年游泳馆时,看到游泳馆内人声鼎沸,大门口多处张贴着法院的公告,而在公告旁则有一张游泳馆贴出的超过公告几倍大的《执行异议申请》,工作人员明确表示会员卡仍然可以办理。
中国煤矿工人大连疗养院相关负责人介绍,疗养院是国家应急管理部(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直属事业单位,游泳馆是国有资产 。1997年,疗养院与彦年签定了租赁合同,疗养院将海水游泳馆、海水泵站等设施及附属设备租给彦年游泳馆,后又陆续签定了补充协议,将锅炉房及所属仓库、煤场等租赁给彦年,协议于2014年10月16日到期。
彦年之后的改造都是在这些租赁物的基础上进行的,但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终止时彦年游泳馆在承租期内形成的设备及附属设施归疗养院所有,彦年一方不再清算。协议到期前半年,疗养院就提前通知彦年将不再续租,但彦年明确表示不予腾退,无奈之下,他们将此事诉至法院。
彦年方面表示,他们认为租赁合同期限届满返还原租赁物,这本身是没有问题的,但在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原租赁物已经被全部拆除灭失的情况下再判返还原租赁物,这个判决是无法得到执行的。并称如果法院有生效的判决直接判令彦年将现有建筑物腾退,他们会配合执行。
如此,2018年7月18日,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了强制执行公告。内容如下:
大连彦年海水游泳馆、迟克彦:
你(单位)与中国煤矿工人大连疗养院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2015)辽民一终字第00404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16年8月30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16年8月30日依法立案执行。
本院执行过程中,多次与你单位沟通,并现场张贴公告责令自行腾退,但你单位至今未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之规定,限令你单位于2018年8月3日前按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2015)辽民一终字第00404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腾退房屋。否则,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特此通知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八日
执行现场
8月26日凌晨5时,记者与大连市中院强制局的法官、法警、特警等300余人一起,来到彦年游泳馆。
彦年游泳馆此前一直正常营业,执行人员、法警首先要求在馆内住宿的客人撤离现场,接下来将馆内物品搬到户外,并将进行现场交接,把案件标的物归还给煤矿疗养院。
强制执行过程中,彦年游泳馆一名工作人员擅自将电闸拉下,被法警控制。还有两名工作人员寻衅滋事,也被暂时控制。法警介绍,彦年现场还有多名浴客,一开始情绪激动,对强制执行不理解,经过执行人员的思想工作,均表示理解和配合,自觉撤离到警戒线外。
彦年游泳馆已经陪伴了大连人十几年,此案尘埃落定后将何去何从,是否还会继续经营?煤矿疗养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游泳馆是国有资产,收回后如何处理,是否还继续营业,均需要上级领导部门研究决定。
信源:热线大连
文字图片:大连晚报记者赵卓
编辑:“新闻大连”张溢中
美编:“新闻大连”孔德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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